投资理念
 

  (一)投资方式

  结合贫困地区实际,基金可采用股权投资(含可转债、优先股等)、设立子基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方式。

  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基金设立时注册资本的10%;投资期限原则上为5-7 年;投资比例一般不超过30%;主要通过对现有企业增资扩股,也可以合作设立新公司。

  (二)运作模式

  1.企业增信

  基金有政策属性,为保证基金资金安全,原则上投资企业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承诺回购,并提供股权质押、资产抵押、第三方担保等增信保障。

  2.投资效益

  在保证基金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,充分体现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社会效益,合理确定投资收益。

  3.投后管理

  按照公司法,在法人治理结构框架内通过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参与和监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,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。

  4.退出机制

  (1)基金投资项目通过股权回购、股权转让、并购重组、上市等方式退出,在不低于评估结果的前提下协商确定价格。

  (2)债权投资项目按季付息,按合同约定分期偿还本金。

  (3)子基金类投资一般通过到期清算、社会股东回购、股权(或份额)转让等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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